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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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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1   股票名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62,563,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8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57,279,8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27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83,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305,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22,1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83,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2,563,5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05,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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