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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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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9月10日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熠君女士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内容以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与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一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艳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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