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1-038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债券的金额

  (2)发行方式

  (3)债券期限

  (4)募集资金的用途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6)债券利率

  (7)还本付息方式

  (8)回售或赎回条款

  (9)偿债保障措施

  (10)挂牌转让交易场所

  (11)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等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2.00为逐项表决提案,对提案2.00投票视为对其下全部二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于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15日9:00-17:00。

  3、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涛

  电话/传真:0755-88259805

  邮箱:zqb@gsfin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此通知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0

  2、投票简称:国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或填报选举票数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账户名称: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二一年月日授权有效期限: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