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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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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07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诉讼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罢免和任免部分董事的议案,因参会股东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强投资”)的投票表决效力存在争议,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收到乐平市人民法院的通知书,于2021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收到法院通知书并予以回复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对乐平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21)赣0281民初2307-1号民事裁定书的相关内容提出异议并作出回复声明。公司将以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为准。同时,公司也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一、龙强投资诉讼进展情况

  2021年9月8日,公司收到张昌佑先生的通知,其就《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合同效力纠纷,向乐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已经乐平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原告:张昌佑

  2、被告: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宗标

  3、案由: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4、诉讼请求:

  4.1请求确认原告张昌佑与被告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签订的两份《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下合称“涉案协议”)有效;

  4.2请求确认原告张昌佑基于涉案协议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48)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以龙强投资名义行使表决权的行为有效;

  4.3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案件进程情况

  案件已获得乐平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由于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所涉案件公司将以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为准。本次诉讼结果可能导致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发生撤销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法院判决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075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9月7日、9月8日、9月9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近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稳定。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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