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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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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02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0万股,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01,108.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56,89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项目4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随着公司近年来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持续不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在近年来得到不断的升级和优化。截止目前,一体化平台项目规划的5个模块和众多工具及平台的基础功能已逐步得以实现;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众多技术也已经实施开发。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厚自有知识产权训练数据产品储备,满足市场对高质量、结构化、大规模训练数据的需求,公司需要持续加强对训练数据产品的投入,同时,公司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撑训练数据定制服务的提供,经过权衡,决定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自有资金对一体化平台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继续进行投资建设,以实现募集资金的最优使用。截至目前,公司自有资金相对充足,能够保证该等项目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同时也可保证自有资金支撑的公司其他各项经营安排不受影响。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调整“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来源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规模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意见签署日,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海天瑞声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事项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03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

  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0万股,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01,108.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56,89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基本情况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第2、3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调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结合“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规划和实际运营需要,应对业务量增长的需求,公司拟增加“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所需的人均场地面积,加大场地购置支出的投入,提供更为充足的产品建设场地、更加便利的办公环境,同时减少公司租赁支出。针对设备购置支出,根据近期的采购询价情况,单位设备的价格较预计降低,将节省设备购置费用,如果未来实际购买时单位设备的价格出现上涨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利用自有资金解决。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规划时预留应对项目在启动和执行阶段的各种变化因素,根据公司目前的产品建设体系和各项实施规划,项目可控性较强,无需前期额外投入,也无场地、设备、人员、原料数据采集及加工费用等以外的其他实施项目,因此,公司拟使用该等项目补充场地类实施项目不足的部分。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规定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24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晓月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24日

  至2021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9月22日(10: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9月2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

  邮政编码:100083

  电子邮箱:ir@speechocean.com

  联系电话:010-62660772

  联系传真:010-62660892

  联系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01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70万股。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 “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 《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1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280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210万股变更为4,280万股。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的《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04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0万股,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01,108.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56,89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投资支出中包含场地费、设备购置费、原料数据采集及加工费用、技术人员工资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其中的技术人员工资支出这部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人员工资,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工资的情况,不符合支付人员工资薪酬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办理要求,同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基本账户统一划转,因此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人员工资的可操作性较差,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按月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

  (二)财务部按月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编制成置换申请单,由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0万股,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01,108.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56,89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3,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董事长可授权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海天瑞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

  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吕思遥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确定的董事会秘书吕思遥女士将尽快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公司将在吕思遥女士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2660772

  传真:010-62660892

  电子邮箱:ir@speechocea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9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及调整“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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