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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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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其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已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转让概述

  鸿立投资与浙江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鸿恒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鸿恒星”)于2021年8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鸿立投资同意依法将其持有上市公司650万股股份(对应公司股份比例5.125%)以25.98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嘉鸿恒星,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16,887万元(大写:壹亿陆仟捌佰捌拾柒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31日公告。

  二、 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嘉鸿恒星持有公司股份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17%。

  鸿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当涂鸿新”),嘉鸿恒星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股份变动后数据与2021年8月31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数中数据差异的原因系鸿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进行了集中竞价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系嘉鸿恒星基于对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对公司进行投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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