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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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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1--04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62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系累计存续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7,870万元的续期担保,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50,685.84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20,095.95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3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20,022.24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3.71万元。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73.71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一、公司为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5,62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央新亚”)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中央新亚向深圳方正东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管理的契约型基金(方正东亚资本-鹏盈10号私募投资基金)5,620万元的兑付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

  2019年12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12月23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央新亚办理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本次公司为中央新亚办理总额不超过5,62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累计存续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7,870万元的续期担保,本次续期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50,685.84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淮海东路142号

  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曹金平

  注册资本:1190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百货综合零售;电梯设备维修;停车服务;房屋租赁;设计、制作、发布自有楼身内外及天桥媒体霓虹灯、灯箱、路牌、布幅广告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空调维修;机电设备维修;企业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41.962%;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901%;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34%;少数股东持股比例0.797%。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一年一期财务数据: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30,106.72万元,净资产82,297.0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8,576.60万元,净利润6,722.56万元。

  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417,427.68万元,净资产86,095.7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997.11万元,净利润3,798.7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为5,620万元,最高额担保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二、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为控股子公司中央新亚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20,095.95 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3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20,022.24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73.71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73.71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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