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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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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71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09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4号)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沿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60,000,000股增至8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为钱勇、秦艳芳、杭州启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卓辉盛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卓辉荣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曲水华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晓锋、沈建忠、乔隆顺、张志平、储正芳、陆燕青、何平、周建明、张超、顾铭杰、高磊、张敏、张玉贤、莫薇、张爱勤、谈正明、孔文骏、杨丽华、余国泉、陈洪亮、潘建华、陈尚朝、胡学仲、姚蓓蕾、王耀锋、朱桂林、陆靖、胡菊芳、夏文芳、赵刚、顾忠卫、邓秀忠、胡月仙、金冬、胡菊仙、陈杰华、吴建华、张赫、商京科,44名股东持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7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14%,锁定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12个月,将于2021年9月15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前述44名股东在发行前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9名股东钱勇、秦艳芳、乔隆顺(已离职)、顾铭杰、孔文骏、余国泉、王晓锋、陆燕青、周建明承诺:“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或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可以减持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除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35名股东承诺:“本人/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果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本人/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44位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海沿浦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9月7日出具了《关于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上海沿浦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上海沿浦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上海沿浦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上海沿浦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1,71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09月1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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