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翁康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00、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都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文翔,刘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鉴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