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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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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7日起,增加恒泰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

  注:恒泰证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恒泰证券网站。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三、重要提示

  1、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与C类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2、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7日起,暂停银华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173)在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9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银华心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173)将不再享有费率优惠折扣。如后续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将另行通知。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

  1、代销机构不包括本公司直销渠道,本公司直销渠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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