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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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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长期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8家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9月6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长期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89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894)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7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东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0769-27239605

  客户服务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军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传真:0791-86281305

  网址:www.gszq.com

  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座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传真:021-20655196

  网址:www.hfzq.com.cn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33层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郑琢

  联系电话:0755-82707766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3888

  传真:0755-82707993

  网址:www.chinalin.com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25-83387523

  网址:www.htsc.com.cn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swhysc.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010-8325217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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