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内蒙古博斯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内蒙古博斯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博斯泰”)股东王键泽先生持有的该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06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内蒙古博斯泰51%股权,为内蒙古博斯泰的控股股东。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收购内蒙古博斯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21-055)。
近日,内蒙古博斯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已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内蒙古博斯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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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