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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6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茂资讯”)共持有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979,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1%。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加茂资讯计划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3%。

  截至2021年9月2日,加茂资讯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减持期间均已过半,加茂资讯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4,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0%,仍持有公司股份1,725,3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6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及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加茂资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加茂资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加茂资讯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加茂资讯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的变化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6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8,118,82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年9月1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3 号)核准,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学”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并于2018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58,118,827股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其转增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60%,涉及公司5名股东,分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其东、曹袁丽萍100%控制的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电”)、共青城波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波通投资”)、安高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高国际”)、宁波新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新颢”)和毛磊,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于2021年9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8年9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4,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000股。

  2、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5,200,000股。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手续,公司总股本数量由84,000,000股增加至109,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9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3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股份数量亦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44,706,790股增加至58,118,827股。

  3、2019年9月10日,公司股东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和加茂资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其转增股份,共计23,781,173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未有变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58,118,8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51,081,173股。

  4、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1,355,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5、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19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最终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45,000股。公司于2月26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9,200,000股增加至110,54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463,8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081,173股。

  6、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于9月4日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10,545,000股减少至110,53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448,8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081,173股。

  7、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上述限制性股票于5月7日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10,530,000股减少至110,49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9,413,8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081,173股。

  8、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388,5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公司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上述388,5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6月1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未有变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59,025,3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为51,469,673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有关承诺

  1、永新光电、安高国际、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其东、曹袁丽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永新光电、波通投资、安高国际、宁波新颢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票,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将采用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入归公司所有。

  3、波通投资、毛磊、宁波新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董事曹其东、毛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其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若减持股份,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若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同时,将如实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波通投资的合伙人吴世蕙、毛昊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毛磊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毛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毛磊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毛磊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股东如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披露义务。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永新光学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永新光学本次解除限售股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永新光学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永新光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58,118,82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9月1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单位:股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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