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9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中庚价值品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规模控制的公告

  中庚价值品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174,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48号文准予注册,于2021年1月19日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中庚价值品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庚价值品质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9月6日起,本基金将对基金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本基金将设置现阶段规模上限,并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对本基金的现阶段规模进行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现阶段规模上限为70亿元人民币。基金在开放日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下同)过程中规模接近或达到70亿元时,基金将视情况暂停申购业务并及时公告,后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申购并及时公告。

  2、若T日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70亿元,则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T日的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70亿元,将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70亿元-T日基金资产规模+T日基金赎回(含转换转出)的有效金额(如有)】/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单笔申请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投资者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本公司可根据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进行调整,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gfunds.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53549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投资者应考虑在锁定持有期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4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