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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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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91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1.02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自2020年11月13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1年8月31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26,574,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购买最高价为9.18元/股,购买最低价为7.2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26,077,665.2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1月1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9,715,983股。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每5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3,353,400股(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7,428,996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6,574,228股公司股票,已全部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截至2021年8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留存的股票数量为0股。

  (三)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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