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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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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9月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龙隆、曹峥、孙进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侯旭东、李德华和李晓华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9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侯旭东、李德华和李晓华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侯旭东、李德华和李晓华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本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禁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办理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资格/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本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9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9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21年9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及其摘要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计划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本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旨在保证公司本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计划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作为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3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的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1年9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 09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9月2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人民币8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人民币 8亿元),主要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投资等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1、委托理财的原因和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的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3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4、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人民币8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不属于关联交易,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5、授权期限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3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3 个月内。

  6、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品种

  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委托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结构性存款等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

  7、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把投资风险的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的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艳梅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艳梅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劲嘉股份

  股票代码:002191

  设立日期:2003 年12 月16 日

  股票上市时间:2007年12月05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8-19层。

  法定代表人:乔鲁予

  董事会秘书:李晓华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邮箱:jjcp@jinjia.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王艳梅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艳梅,女,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辽宁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研究所、深圳市科学技术学会、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深圳清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深圳力合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曾任浩宁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 年 11 月开始组建深圳市南山科技事务所并出任所长,现任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9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8670811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王艳梅

  2021年9月2日

  附件: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艳梅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联系电话: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注:授权委托书打印、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十一次会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13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5、《关于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1-议案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分别于2021年7月24日、2021年9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详见下文联系方法)登记,其中,以电子邮件发送登记资料扫描件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议案5实行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传  真:0755-26498899

  联 系 人:李晓华、何娜

  E-mail:jjcp@jinjia.com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1”,投票简称为“劲嘉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21年9月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联系电话: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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