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元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科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科森科技东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8月27日期间累计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840,291.45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16%;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9,924,500.00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33%。具体明细如下:
(1)与收益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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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资产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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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上述资金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840,291.45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9,924,5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