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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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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3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董事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蒋观华女士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职务。经公司总经理魏忠雄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江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履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唐江萍女士简历附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21-04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预案》

  同意于2021年9月16日15:00在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发布的临2021-04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云维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3、 云维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

  唐江萍女士简历

  唐江萍:女,汉族,九三学社,197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计财处副处长、财务监督,云天化集团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能投中小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云南能投联合外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联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监事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高颖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茹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茹毅先生简历附后)(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21-045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

  茹毅先生简历

  茹毅,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9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门助理,云南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工作与人力资源管理部主任助理、副主任、能投集团培训中心副主任,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国资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5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监事辞职及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增补公司监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蒋观华女士和公司监事会主席高颖女士的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鉴于蒋观华女士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申请辞去职务。为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经公司总经理魏忠雄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江萍女士担任云维股份财务总监(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唐江萍女士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鉴于高颖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结合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推荐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增补茹毅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茹毅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蒋观华女士及高颖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附:

  唐江萍女士简历

  唐江萍:女,汉族,九三学社,197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计财处副处长、财务监督,云天化集团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能投中小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云南能投联合外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联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茹毅先生简历

  茹毅,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9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门助理,云南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工作与人力资源管理部主任助理、副主任、能投集团培训中心副主任,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云南国资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提名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6日

  至2021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2021年9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4. 登记地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 登记时间: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桂腾雷、崔永辉;

  3.联系电话:0871-65656808  传真:0871-65656808。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强制扣划的进展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农业银行账户被广东省江门市篷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蓬江法院”)实施司法冻结(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发布的临2019-040号公告)。对此,公司向相关债权人、冻结申请人提起交涉。2020年12月2日,蓬江法院对公司被冻结账户内的资金实施了强制扣划(详见公司临2020-027号公告)。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申请对本案进行民事再审及执行监督,并获得立案审查(详见公司临2021-013号公告)。

  2021年5月12日,公司农业银行账户已被法院解除冻结(解冻金额27,659,573.15元),此前被强制扣划的款项22,340,426.85元尚未退回,账户内剩余资金14,664,071.89元可自由使用(详见公司临2021-029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高院民事裁定书,广东高院认为: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本案二审判决确认的是云维股份根据涉案协议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不涉及在执行过程中按重整计划应实际支付的金额问题,与破产程序并不冲突。本案生效判决的执行应结合破产重整计划统筹实施。云维股份因执行问题请求对二审判决进行改判,依据不足。因此裁定驳回云维股份的再审申请。

  广东高院的裁定书中明确本案生效判决的执行应结合破产重整计划统筹实施。基于此,公司向广东高院执行局提交了《紧急情况说明及加快执行监督程序的申请书》,向广东高院申请纠正蓬江法院的错误执行行为。同时,公司向蓬江法院提交了《银行存款发还申请书》,要求蓬江法院纠正执行行为,将错误扣划的公司银行存款发还云维股份。公司将继续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向广东高院申请的执行监督仍在立案审查中,尚未收到执行监督程序相关裁定,暂无法确认该事项可能对业绩造成的最终影响数额。公司已在前期公告中已提示相关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有关该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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