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价低于发行价的稳定股价和投资者保护措施(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经综合考虑,将采取由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措施。

  ●截至2021年8月30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融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402,600股,持股比例为48.63%。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8.41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35.20万元,预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29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6.69万元。

  ●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行价16.28元/股。

  ●本次增持实施期限为自2021年8月31日起六个月内。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公司董事长吴光洪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炎良、陈伯翔、丁旭升、李寿仁、孙立恒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内,上述相关主体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和投资者保护措施承诺的议案》,制定了股价低于发行价的稳定股价和投资者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相关程序。

  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行价16.28元/股,触发了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稳定股价措施

  经综合考虑,将采取由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措施。根据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10%,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30%;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1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的30%。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园融集团:截至2021年8月30日,园融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402,600股,持股比例为48.63%。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吴光洪,董事、总经理张炎良,董事、副总经理陈伯翔,董事、副总经理丁旭升,副总经理李寿仁,财务总监孙立恒,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冰。其中,吴光洪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45,896,882股,通过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舞投资”)间接持有1,796,500股,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29.58%;张炎良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10,819,558股,间接持股比例为6.71%;陈伯翔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10,843,080股,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1,755,000股,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7.81%;丁旭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间接持有10,843,08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6.72%;李寿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742,50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46%;孙立恒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风舞投资间接持有675,00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42%;王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股价。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3、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8.41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35.20万元,预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29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6.69万元。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拟增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行价16.28元/股。

  5、增持实施期限:自2021年8月31日起六个月内。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7、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三)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8月24日收盘,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息后的发行价16.28元/股,触发了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条件。根据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园融集团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公司董事长吴光洪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炎良、陈伯翔、丁旭升、李寿仁、孙立恒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锁定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限内,上述相关主体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