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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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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1-050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导致中国中化间接收购中国化工集团下属控股公司合计持有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23%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化工集团来函,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整体划入该新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获得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021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中化出具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动联合重组相关程序的说明》,中国中化决定自说明出具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本次收购前,中国中化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国化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9,865,4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通过下属控股公司蓝星集团间接持有公司377,249,4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03%)。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蓝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中国中化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化集团及中国化工集团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中化通过中国化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9,865,4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通过中国化工集团下属控股公司蓝星集团间接控制公司377,249,4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03%)。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蓝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所涉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等后续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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