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公司于 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因2020年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国滑雪场带来较大冲击,致使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业绩也持续受到影响。现阶段,国际国内疫情依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对体育运动和文旅产业的影响依然存在,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及公司审慎研究,公司中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待条件成熟时,公司择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启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关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说明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体育、旅游、文化行业机遇、市场发展趋势以及控股股东方产业资源优势,制定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伴随上市公司迁址成都,公司的业务发展将顺应文旅体产业发展大势,随着成都“三城三都”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以及成都东部新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深入推进,公司将依托控股股东方优质丰富的资源、政府平台背景和地域优势,拓宽完善主营业务,以泛文旅体为战略发展方向,寻求泛文旅体的融合发展,加大力度培育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按照“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思路,未来,公司将以文化、旅游、体育三大产业为发力点,推动集文化、旅游、体育于一体的健康生活方式的深度融合,拓宽完善莱茵体育主营业务体系,通过内部优化、运营提升和外部资源获取的发展策略,将上市公司打造为国内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的标杆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三)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莱茵达控股签署了《关于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41.1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付股权转让款,并办理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4日、3月23日、4月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关于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关于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收购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四)其他事项说明
(1)2021年6月18日,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廖丰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廖丰羽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已于2021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0)。
(2)2021年5月18日,刘晓亮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晓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4,150股,辞职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7)。
(3)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聘任吴晓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晓龙先生担任总经理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0)。
(此页无正文,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署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胥亚斌_____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6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宋玲珑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玲珑女士简历见附件。
宋玲珑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室
邮编:610041
电话:028-86026033
传真:028-86026033
邮箱:lyzy000558@126.com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宋玲珑女士简历
宋玲珑,女,出生于1988年4月6日,年龄33岁,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历任德国海尼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外资)商务管理岗,国金证券金融产品部项目运营岗,成都思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岗,成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莱茵体育证券事务部副经理。宋玲珑女士于2017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玲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6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
一、本次修订、制定制度情况
■
二、制度修订对比情况
(一)《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
注:本次制度修订引起部分条款顺序变化而内容未作修改的,不在对比表进行列示。
修订后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6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9: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胥亚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二、备查文件
2、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62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11: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芮光胜主持现场会议,监事徐劭、韩轩刚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