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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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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3月15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双寿先生、刘俊忠先生、持股5%以上董监高关付安先生、杨建国先生、以及股东宁波恒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于2021年3月15日与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长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中约定:(1)于文彪、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及杨建国第一次以17.18元/股,向上海长耘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3,991,558股、1,995,778股、1,995,778股、1,995,778股、1,995,778股(合计11,974,67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9.36%)(以下简称“第一次股份转让”);(2)恒晖咨询、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及杨建国第二次以不低于17.18元/股,向上海长耘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2,463,182股、5,987,337股、5,987,337股、5,987,337股、5,987,337股(合计26,412,53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20.63%)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转让”)。

  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与上海长耘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其中约定:自第一次股份转让对应的全部公司股份过户至上海长耘名下之日起至第二次股份转让对应的全部公司股份过户至上海长耘名下之日止,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不可撤销地将授权股份委托给上海长耘行使,由上海长耘代表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行使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据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享有的股东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董监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方转让给上海长耘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1,974,670股已于2021年4月1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3,949,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72%)的表决权委托给上海长耘行使,以确保上海长耘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长耘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胡坤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董监高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坤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314号《关于核准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725,711.36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474,288.64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3月16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8,260,000.00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186,940,000.00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

  收到的186,940,000.00元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金额10,465,711.36元(除在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承销费外的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474,288.6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096号《验资报告》。

  互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的其中1个项目,其实施主体: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7年6月将上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811110101300058477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12,665,800.00元,转至子公司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账号:7620007880170000001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增资款项,相应增加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4月1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变更;截止2018年7月26日,公司已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101013000584776)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200078801700001673),同时注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及义务。

  2017年7月4日,子公司郑州三晖互感器有限公司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及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7.1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0年6月30日。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政府出台各项防疫措施,出现了延迟复工、物流和人流限制等情况,使得公司无法在原计划建设期内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为了更好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无法在原计划建设期内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使用,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为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拟对项目进度进行优化调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年4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可置换投资额为人民币1,440.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7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1,440.17万元自筹资金。该议案于2017年5月10日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353号《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4 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未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尚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710,129.98元,具体明细如下:

  ■

  说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76200076801600000583)系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6200078801700001673)下开设的理财账户,可随时取用。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8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3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85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8月31 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104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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