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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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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70                                公司简称:上海建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0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主持。会议通知于8月13日发出。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下列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企业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范》《信息披露相关重要信息报告工作实施细则》作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2016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2年2月2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经上海建工董事会、股东大会、职代会审议通过,上海市国资委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于2017年2月28日,向“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上海建工”非公开发行350,830,083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3.59元/股。相关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建工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2020年2月28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上海建工”所持公司股票417,487,799股(因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股票数量相应增加)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0年 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建工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鉴于2017年5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依据《上海建工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相关约定,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48个月延长至60个月,至2022年2月28日届满。

  二、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上海建工”持有公司股票409,512,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剩余股票或决策是否延长存续期限。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为60个月,自上海建工公告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如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公司股票存在限制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相关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4、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5、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6、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临2021-052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的基金名称:长兴上电科机器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9,000万元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提示风险:上述基金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参与股权投资基金事项概述

  近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海建工”)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建工投资”)与湖州电科建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署了《长兴上电科机器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长兴上电科机器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机器人基金”)。根据约定,建工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LP投资9,000万元于机器人基金,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6%,首期认缴出资总额的40%。建工投资之全资子公司嘉兴建翊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投资400万元于湖州电科建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机器人基金普通合伙人GP),占该合伙企业认缴总额的40%,首期认缴出资总额的25%。

  上述投资事项纳入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额度,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基金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长兴上电科机器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概况

  ■

  本基金存续期为6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经营期限。

  机器人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通过有限合伙协议对各方权利义务做出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湖州电科建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陈德忠),企业概况如下:

  ■

  其中,建工投资之全资子公司嘉兴建翊投资有限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于湖州电科建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00万元,占该合伙企业认缴总额的40%。首期出资100万元,用于对机器人基金的出资。

  该企业系有限合伙企业,通过有限合伙协议对各方权利义务做出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期限为7年,期限届满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长经营期限。合伙目的主要是作为机器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基金进行对外投资活动,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2、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建工投资是上海建工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实施平台和融资平台,主要从事城市建设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及其他投融资业务等。

  ■

  共同签约参与机器人基金的投资人情况如下:

  ■

  三、本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侧重于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等相关行业内处于发展中后期的优质标的企业,重点关注智能制造、特种机器人、建筑机器人等投资机会。

  四、本项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投资机器人基金,公司将与产业基金相关方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享机器人及特种设备领域的行业成长中的优质投资机会,并通过产业投资获取一定的财务投资收益。本基金将推动机器人在建筑领域的应用与推广,有助于公司在建筑施工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助力公司转型发展。

  五、本项投资的风险分析

  基金投资的实际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环境和项目运营情况影响,投资回收及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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