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91 公司简称:*ST明科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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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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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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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国春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明科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进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1-027)。
三、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聘任董事陈俊丽女士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独立董事郭庆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独立董事郭庆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明科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根据包头市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主城区“三片两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公司已于2011年对全部化工系统停止生产,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产业转型。本报告期公司仍处于战略转型期,主要利用原有的购销渠道优势和信息优势,开展化工产品及其他产品购销业务等。
一、购销业务主要产品的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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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销业务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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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明科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 (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目前不涉及调整项目和数据。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