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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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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8月1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30日14时30分开始,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8,430,0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7302%,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8,419,5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729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8%。

  (二)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78,566,0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52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为2人,代表公司股份78,555,5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519%;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8%。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股份348,430,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东。)同意股份数为78,5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赞成股份348,430,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之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东。)同意股份数为78,566,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黄辽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下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公司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风险投资,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1年8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5日以当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李明先生、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王莉婷女士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9月16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9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9月14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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