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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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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刘淼女士、王大平先生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4、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5、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6、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8、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编号:2020-015)。

  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65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21亿元,2020年亏损12.36亿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存在资金被动流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经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过多方筹措,拟以第三方的资产予以偿还。公司也将全力督促实际控制人落实偿还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涉及资金占用余额为 30,526.95万元。

  因诉讼事项,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目前,公司已委派专人与相关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责任暂未解除。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审理状态,且目前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尚未收到相关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关于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具体金额最终以司法机关判决或证监会调查结果为准。

  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尽力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

  4、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50余亿元。因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同时随着诉讼事项的进展,部分败诉的诉讼/仲裁案件面临大额执行与赔付,存在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股权等资产继续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划扣等措施的可能,且部分担保被执行案件公司能否向第三方追回具有不确定性。

  经自查,部分诉讼相关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决策程序审议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中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规定,担保行为必须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目前,公司在全面自查及核实中,并已组织法务、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争取根据关于违规担保的司法解释及相关会议纪要精神等为依据通过司法程序来减轻或免除公司的责任;对于已执行的划扣公司资产的诉讼案件,公司将坚决向相关方追偿,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对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公司努力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争取以和解、分期偿还等方式妥善解决。同时公司加强风险防范与管控,提前做好风险预案,强化过程处理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事项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6项议案审议未获通过,分别为《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将针对分歧事项予以核实,与股东充分沟通,并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适时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6、关于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股东兴瀚资管与农投金控说明自2021年1月起多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改选未果,并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要求上市公司及董事会立即配合兴瀚资管、农投金控自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改选。

  关于股东提出的换届改选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事项,考虑到现阶段实施换届选举对公司治理、管理层及企业经营的稳定性的影响,公司将与大股东建立健全有效沟通机制,加强交流和磋商,协调给予企业稳健运营和化解风险的时间,平稳过渡,搁置分歧,共同商讨公平、公正且对公司发展有益的风险化解和换届选举方案,并尽早实施换届选举。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 留 希

  2021年 8 月 30 日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1-068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金刚          公告编号:2021-069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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