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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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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ST长动                               公告编号:09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8日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赵锐勇先生表决权获得公司实际控制权。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董事会分别向清风公司及振兴生物发送了《关于披露公司定期报告的问询函》,截至本半年度报告公告之日,公司未与清风公司取得有效联系;振兴生物向公司复函如下:“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史俊杰先生不存在关于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前期已披露的事项不存在需补充、更正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关于贵公司应告知而未告知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合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重大诉讼仲裁、股权质押风险,以及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告知并披露而未予告知的事项。”

  2、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4月28日、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进展暨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关于法院对公司预重整进行备案登记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关于公司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预重整进行备案登记,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截至目前,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公司及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合作,因部分租金逾期未付涉及诉讼。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8月6日作出《执行裁定书》[编号:(2021)沪74执恢65号],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安徽省滁州市醉翁路与规划四路交叉口西南侧的土地,坐落于安徽省滁州市洪武路与醉翁路交叉口西北侧的土地,坐落于安徽省滁州市科教园区、醉翁路北侧、二贤路西侧的土地。公司已针对该诉讼进展事项委托律师积极应对。但如果上述标的公司被法院进行拍卖变卖并最终成交,将可能对公司资产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4、公司已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条规定的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4.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同时,公司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如最终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并顺利实施重整且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未能进入重整程序或者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亦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8日、2020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发生被动减持股份情形,且不排除存在继续减持的可能。上述被动减持情形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但若后续相关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动减持导致其所持股份比例继续减少,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6、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因公司及相关个人分别涉嫌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重大诉讼事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个人进行调查。2021年7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川证监处罚字【2021】4号)。最终处罚情况须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结论为准。

  7、2017年12月4日,长城集团与翁远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清风公司向翁远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年利息按照18%计算;借款期限为1年;由长城动漫、赵锐勇、马利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期限为本合同期满后两年。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使用公司印章在借款合同上用印,且事后未经公司合法授权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9日作出(2019)浙0106民初54号《民事调解书》裁定长城动漫、赵锐勇、马利清对清风公司的上述应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若长城动漫、赵锐勇、马利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清风公司进行追偿。

  2017年12月29日,清风公司与翁远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清风公司向翁远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万元);年利息按照18%计算;借款期限为1年;由长城动漫、赵非凡、马利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期限为本合同期满后两年。合同签订后,实际借款金额为8000万元。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使用公司印章在借款合同上用印,且事后未经公司合法授权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30日作出(2019)浙01民初8号《民事调解书》裁定长城动漫、赵非凡、马利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就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已与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签署《担保责任解决协议》、《关于〈担保责任解决协议〉的履行约定》,并收到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河津农商函[2021]44号以公司作为受益人,保函项下最大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不可撤销的保函。双方约定对公司在上述担保事项中可能承担的担保责任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后,由该保函项下的担保金额进行清偿或通过其他合适方式予以解决。同时,公司已就该担保事项所涉《民事调解书》已认可的法律义务聘请律师寻求通过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编号:(2021)浙民申2733号],通知对公司再审申请立案审查并告知合议庭成员;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8日作出《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编号:(2021)浙01民申274号],通知对公司再审申请立案审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ST长动        公告编号:2020-096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31日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长动”;

  2、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835;

  3、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披露了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经营活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且重要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执行拍卖、变卖主要资产。

  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13.3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1年8月3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ST长动

  3、证券代码:000835

  4、原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6、本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8月31日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重要全资子公司滁州长城国际动漫旅游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创意园”)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913,755.47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总收入6,848,815.67元的86.35%;经审计的资产为426,081,474.85元,占公司当期合并财务报表经审计期末总资产504,478,477.12元的84.46%。

  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及滁州创意园经营活动均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且滁州创意园于2021年8月6日被法院裁定执行拍卖、变卖主要资产。

  上述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第13.3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1年8月3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1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及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阚东

  2、联系电话:0592-2033178

  3、传真:0592-2033630

  4、电子邮箱:ccdm_000835@163.com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长城动漫        公告编号:2021-093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话通知、微信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与会董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95)。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投票表决的议案》的议案

  鉴于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鼓有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且将于近期召开债权人会议对《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为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债权利益,避免因重整失败给公司造成更大损失,同意公司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对《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投票表决。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投票表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ST长动         公告编号:2021-094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话通知、微信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经充分讨论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9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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