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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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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维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7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维成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订公司 “十四五规划”战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规划”战略报告概要》。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二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事前认可声明》和《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8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购买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天津市部分商品房项目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本次担保金额: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提供反担保:为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符合天津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保证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保证,故本次保证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发展”或“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天津市华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亨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开发主体负责天津市的商品房项目开发。华亨公司开发的位于天津市津南区的“新景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即将开始销售。为加快公司销售回款进度,华亨公司拟为购买所开发项目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华亨公司拟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为购房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阶段性担保,本次保证的担保期间按银行对每个债务人(购房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自银行向债务人发放该笔贷款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抵押已生效,抵押人(购房人)将抵押物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文件(抵押物如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应为他项权利证书)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提供给银行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二)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保证人为购买前述项目商品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华亨公司为“新景园”项目购房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银行向债务人(购房人)发放该笔贷款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抵押已生效,抵押人(购房人)将抵押物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文件(抵押物如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应为他项权利证书)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提供给银行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三)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所开发的项目商品房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阶段性保证,有助于加快所开发项目的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降低后期政策或市场等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风险,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上述保证是按照贷款银行相关规定办理,符合天津市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其保证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29,782.1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13,857.66万元的341.25%;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39,700.00万元(不含对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13,857.66万元的18.56%,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事前认可声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9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 80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7日

  至2021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 80 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 80 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联 系 人:张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0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等要求,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新增储备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

  公司施工面积为186.25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29.82%。

  本报告期无新开工面积,上年同期无新开工面积。

  本报告期竣工面积76.1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59.86%。

  三、项目销售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权益计算)实现合同销售面积8.9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0.80%;合同销售金额为23.57亿元,同比减少6.43%。

  四、租赁情况

  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公司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3.83万平方米;2021年上半年公司租金收入为3,027.62万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1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15.59万元。截止2021年6月末,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19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提供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华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博公司”)系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发展”或“公司”)全资子公司。2019年8月6日,公司九届三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062号公告)。天房发展于2019年10月29日以债务重组的方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取得融资100,240.00万元,截止目前前述贷款余额为80,192.00万元, 现天房发展与长城资产协商一致同意以华博公司持有的坐落于盛庭佳苑18,19号楼及配套公建三-1-101、三-2,3-101、三-4,5-101、三-6,7-101、三-23,24-101共五套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华博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 华博公司股东于近日出具股东决定书,同意以华博公司持有的坐落于盛庭佳苑18,19号楼及配套公建三-1-101、三-2,3-101、三-4,5-101、三-6,7-101、三-23,24-101共五套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前华博公司为天房发展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192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80,192万元。

  2.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华博公司履行内部决策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天房发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法定代表人:郭维成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10,57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商品房代理销售;房屋置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设计、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批发;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人华博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被担保人天房发展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18,554.18万元,负债总额2,069,535.07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49,019.10万元,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29.1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天房发展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94,366.08万元,负债总额2,034,776.77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59,589.31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1,722.9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以华博公司部分房产对天房发展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本笔贷款展期生效之日起至本笔贷款全部债务资金本息到期之日后三年;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15.59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29,782.1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13,857.66万元的341.25%;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累计金额为39,700.00万元(不含对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13,857.66万元的18.56%,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博公司股东决定书;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00322                        公司简称:天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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