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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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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志荣

  202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4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7名,董事藤井郭行、池田行广先生因境外工作等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4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监事4名,监事山根裕也先生因境外工作等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监事会主席周海扬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21-04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2.88万元,影响本期利润总额322.88万元

  公司本期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共计2,131.22万元,其中1,934.06万元的应收账款发生在公司收购东莞华晶公司前,收购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剩余的197.16万元应收账款已在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8月30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金融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分析和评估,2021年半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28,836.51元并核销部分应收账款21,312,248.42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28,836.51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上市公司利润总额为3,228,836.51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公司划分为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划分为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划分为组合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组合2:应收其他款项。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导致存货的价值回升,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情况

  1、本次核销的部分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核销应收账款21,312,248.42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注1:2018年10月,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现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公司”)就其与斐翔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斐翔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3月22日公开开庭并判决上海斐翔公司支付东莞华晶公司逾期货款19,340,606.34元。鉴于上海斐翔公司暂无可执行资产,东莞华晶公司在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9年8月)之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东莞华晶公司其后分别于2020年8月和2021年1月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21年5月18日,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鉴于上海斐翔公司暂无可执行资产,终止执行。鉴于上述情况,此笔应收账款作核销处理,不影响当期损益。

  注2:2020年3月,东莞华晶公司就其与星星精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星星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17日公开开庭并判决东莞星星公司支付东莞华晶公司逾期货款1,971,642.08元及利息,2021年5月14日经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鉴于东莞星星公司暂无可执行资产,公司已在2020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21,312,248.42元应收账款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不影响公司2021年半年度损益,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斐翔公司和东莞星星公司均未申请破产,公司将持续跟进后续事情进展并继续催收,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四、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30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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