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所披露股东持股情况未含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信息,现将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合并后的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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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调整为: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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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