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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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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监管问询函》(浙证监公司字(2021)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内容公告如下: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你公司披露《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现请你公司就下列问题进行书面说明,于2021年9月6日前报送我局并披露。

  一、请详细说明华东宁波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宁波)的历史沿革。

  二、请说明你公司与华东宁波之间此次解散事宜相关争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期限多次延续原因、双方达成的阶段性意向、停止股权收购原因等。

  三、请说明你公司发现华东宁波经营出现异常及开展管理审计的具体时间,是否对以前年度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如有,请详细说明。

  四、请结合财务、印鉴、资金管理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对华东宁波是否失去控制,你公司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华东宁波稳定经营。

  五、请详细说明公告中所述“初步发现冯幸福作为华东宁波实际经营管理负责人,明显违反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近年来主导华东宁波和其个人投资的关联公司之间发生大量关联交易,并导致华东宁波形成大额应收账款;同时还发现华东宁波历史的部分资产交易也存在违法违规事项”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情况。

  六、请说明华东宁波2018年至今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华东宁波近两年经营增速明显下滑的主要原因。若华东宁波被解散,是否对你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是,请详细说明。

  七、截至目前,你公司与华东宁波之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及担保事项,如是,请详细说明金额、时间等。

  以上问题同时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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