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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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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6日通过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6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个别员工提出问询,对此,公司监事会经了解后向上述人员进行了解释说明。公司内部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已无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本次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四)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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