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一致行动人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泰激光”)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光泰激光已于近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4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光泰激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泰激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4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3、光泰激光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光泰激光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有减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对公司所在行业发展前景高度看好。
2、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
3、增持股份的数量:1,745,380股。
4、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5、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光泰激光不存在在限制买入窗口期增持、在重大事项内幕信息阶段增持、在公司其他事项的内幕信息阶段及敏感期增持等情况,不会进行短线交易。光泰激光在法定期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泰激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4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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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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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光泰激光出具的《关于增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