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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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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长:焦祺森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9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7号)核准,公司2017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40,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646,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8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79,846,4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96,4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3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246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850,490.18元,(含置换金额30,456,400.00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13,163,914.11元,2018年度使用21,917,339.21元,2019年度使用46,943,788.67元,2020年度使用31,679,658.93元,本报告期内使用16,689,389.2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850,490.1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7,389,335.96元与截止2021年6月30日剩余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7,845,909.82元的差异为人民币19,543,426.1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办法》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本公司分别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古汉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公司”),已由中药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2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药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2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28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支取的通知存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3,613.1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考虑国内中药饮片及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结合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的实际投资情况,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预计很难达到预期效益,甚至可能产生募投项目亏损。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6月26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原计划总投资5,500.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2,904.71万元,截止项目终止时点已经投入募集资金60.23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844.48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积极筹划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批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4亿支古汉养生精口服液技改工程项目制剂车间、成品仓库、配电工程、锅炉房及废水处理站已按预定计划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其中制剂车间年产2.5亿支产能生产线相关设备的安装,并于2017年12月通过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GMP认证,已建成的部分生产线于2018年第二季度开始正式投产。剩余1.5亿支产能生产线相关设备尚未采购和安装,未来将根据古汉养生精口服液销售情况逐步实施,直至达到年产4亿支的产能。由于提取车间设计时间较早,所需设备迭代更新较快,公司在积极推进4亿支项目建设的同时,需对4亿支项目进行工艺自动化、智能化的提升,相关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的周期有所延长。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项目整体进度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结合4亿支项目提取车间目前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周期、设备调试验证、GMP认证审批以及下游市场销售等预计情况,公司决定将4亿支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上述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6月30日,项目提取车间已完成土建施工、净化工程施工及满足2.5亿支产能的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验证,并取得生产许可证。

  注2:4亿支口服液配套工程项目拟建设原料仓库、辅料仓库、包材库、综合仓库、立体成品库等5个仓库及科研质检楼、成果转化楼、技术交流中心等3栋研发楼,为生产服务,以确保产品周转和市场营销的需要,确保环保达标排放,并逐步形成新的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平台,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生产技术及新药研发创新能力。由于配套工程项目前期调研、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预计时间,以及对该投资项目科研质检楼软硬件进行了调整和提升,根据工程建设周期及取得生产许可证审批预计情况,为确保配套工程项目的实施质量,发挥募集资金作用,确保逐步实现公司研发技术能力以及仓储容量与公司发展需要匹配,公司决定将配套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上述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配套工程项目中的科研质检楼、辅料仓库原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将建设计划调整至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后续仓储建设将根据4亿支项目的产能及销售情况逐步实施。经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本次延期是对配套工程项目部分工程建设时间的调整,不涉及对该项目整体预计完成时间的调整。截至2021年6月30日,配套工程项目中的科研质检楼和辅料仓库已完成土建施工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3月)投入使用。

  注3:公司在积极推进固体制剂项目建设的同时,对固体制剂项目进行了工艺自动化、智能化的提升,对相关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的周期有所延长。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项目整体进度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结合目前固体制剂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周期、设备调试验证及取得生产许可证审批预计情况,公司决定将固体制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1年3月。上述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6月30日,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完成土建施工、净化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及调试验证,尚有部分采购合同未完成付款。该项目已取得生产许可证,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3月)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因投产时间较短,与预期效益尚不具备可比性。

  注4:考虑国内中药饮片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结合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的实际投资情况,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预计很难达到预期的效益。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6月26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0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主要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影响以前年度损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1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湖南古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衡阳启迪古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湖南古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MA4PLDGX9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

  法定代表人:唐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5-29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网络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二)衡阳启迪古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00351689639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杨柳路33号

  法定代表人:张孝柏

  注册资本:2890.13173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8-04

  经营范围: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

  二、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一)湖南古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公司决定对湖南古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

  (二)衡阳启迪古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衡阳启迪古汉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汉产业园”,更名前为:衡阳古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资为土地使用权(2890.131739万元),自设立以来,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古汉产业园于2018年5月收到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衡国土闲收决字[2018]第003号),已将位于衡阳市高新区59号街区03、04号地块163亩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收回。已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了上述土地补偿款4,692.98万元(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和《关于收到土地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鉴于古汉产业园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收回拍卖,未来也不会开展经营业务,公司决定对古汉产业园进行清算注销。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加强品牌管理,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清算并注销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宜。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清算注销完成后,上述两家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于上述两家公司均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8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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