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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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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3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受股民诉讼及汇率变动的影响较大。至本次半年度董事会会议材料发出日,公司已收到投资者提起的诉讼涉案金额共计7,616.74万元,案件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已于2020年年报中计提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600万元,本报告期增加计提营业外支出1480万元;报告期内受汇率影响增加汇率损失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损失共计1439万元。

  下半年,股民诉讼后续案件数量及诉讼金额及汇率变化等影响因素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本公司年度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年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公司将继续通过提升主营业务收入、推进瘦身计划、积极应对中小投资者诉讼等措施,努力防范降低经营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2021年半年度报告等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3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 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3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獐子岛集团长岛养殖有限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转让给山东常丰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基础,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的,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常丰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砣矶镇后口村

  4、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砣矶镇后口村

  5、法定代表人:张锁庆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34MA3EM3B11G

  8、经营范围: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水产苗种生产、水产品零售、技术开发等

  9、主要股东:张锁庆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上述交易对手方的履约和付款能力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款项回收风险可控;与本公司及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为獐子岛集团长岛养殖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上述资产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司聘请了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转让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21]第156号)。根据该评估报告,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价值为718.93万元,评估价值为2,055.73万元,增值率为185.94%。

  具体明细如下表如示: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獐子岛集团长岛养殖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常丰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本合同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包死),在参考评估值基础上最终确定转让总价款为 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

  2、本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的40%即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万元整)以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完成资产交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的40%即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万元整)以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2021年12月31日前,乙方将剩余20%转让价款即4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万元整)以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

  3、自甲方收到转让价款的80%即1,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起3个工作日内,将持有的本次转让资产的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双方签署资产证件移交清单,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更名事宜。

  4、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停止转让海域的捕捞作业,合同生效后,本次转让的海域及海底存货的看护权交由乙方。

  5、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本次转让资产所有相关证件的变更,甲方应全力配合。

  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办理本次转让标的原取得时相关协议的解除或签订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乙方应全力配合。

  7、本合同如果需要甲方控股股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具相关决议的,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控股股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具相关决议后且按合同约定收到首笔款项后生效。

  五、定价依据

  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参考,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的,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质量。经核查,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价格是在评估值基础上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出售。

  七、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八、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加快推行瘦身计划,降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控制养殖风险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于山东省长岛县砣矶镇的经营业务调整为整合当地养殖资源的轻资产运营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于外岛海域养殖和经营方面的风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本增效,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质量。

  本次交易后,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可回收流动资金2,000万元,增加净利润约1,200万元。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将有所改善。

  交易需在交割完成后,才能确认处置损益,最终结果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以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3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提请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1号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

  2、《关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起诉人和解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投资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邦

  联系电话:0411-39016969

  传真:0411-39016111

  通讯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8楼

  邮编:116007

  电子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9。

  2、投票简称:“獐子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方(签字):

  受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4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变动,杨育健女士不再担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由吴春晓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育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杨育健女士在监事会任职期间所作出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

  职工监事简历

  吴春晓,女,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经理助理,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办公室党务干事,中共獐子岛集团总部职能中心支部委员会副书记、书记等职。现任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总支书记。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3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9: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龙湘鞍因公无法参会,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本洲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唐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起诉人和解的议案》。

  2020年6月23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等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公司陆续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材料,部分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大连中院予以受理。

  至本次半年度董事会会议材料发出日,公司共计收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54起,诉讼标的总额为7,616.74万元。大连中院开庭审理了31起案件,涉诉金额约为4,114.54万元,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共已与87名原告签署和解协议,支付和解款共计372.39万元;公司收到大连中院准许111名原告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涉及撤诉金额合计1,924.72万元。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公司希望就剩余未开庭审理的案件能够积极与当事人“一对一”和解,努力化解诉讼风险,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考虑以下因素:第一,公司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下与投资者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进行和解或调解,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终局地解决纠纷,化解公司当前的诉讼风险;第二,公司与投资者进行和解或调解的比例,系当事方综合本案案情等因素经平等协商后确定,公司通过补偿投资者损失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和解或调解,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赔付金额;第三,公司在与投资者确定和解金额前,已聘请专业律师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核查投资者的起诉索赔资格与证券交易情况,并就损失计算方法等问题与投资者或其代理律师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公司最终支付的和解金额公允、合理。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人民法院组织下和代理律师的建议下,在累计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以内与起诉人进行和解或调解,并签署相关和解或调解协议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9)。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4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13:30在公司8楼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刘红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此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质量。经核查,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价格是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出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起诉人和解的议案》。

  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该议案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终局地解决纠纷,化解公司当前的诉讼风险,降低公司的整体赔付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刘红涛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

  刘红涛,女,1970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原大连北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原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风控部稽核。2010.07-2014.01,任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2014.01至今,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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