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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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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境内半年度报告登载网址:http://www.sse.com.cn,境外中期报告登载网址:http://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出席董事11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1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对未来能源49.315%股权、兖矿榆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精细化工”)100%股权、鲁南化工100%股权、兖矿济宁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化工装备”)100%股权、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煤化供销”)100%股权、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济三电力”)99%股权及兖矿集团信息化中心相关资产的收购(“控股股东相关资产收购”)。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次收购构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对2021年上半年比较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18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4,184,06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14,184,060股,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注:

  ①以上“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资料,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以及控股股东更名为山东能源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②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的结算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公司股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公司沪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③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18兖01EB累计换股4,122,13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④截至2021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A股2,263,047,288股,包括通过自身账号持有1,875,662,151股A股,通过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387,385,137股A股,为控股股东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控股股东通过兖矿香港公司持有公司H股454,989,000股。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55.76%股份。

  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山东能源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已办理担保及信托撤销登记,该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的387,385,137股A股已划转至控股股东账户。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①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为15年固定利率债券,以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投资者有权在每个周期末选择将持有债券回售给公司。

  ②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为10年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个计息年度末,公司有权选择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债券回售给公司。

  ③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④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⑤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业务概况

  ■

  注:

  ①本集团于2020年完成了控股股东相关资产收购,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本集团对2020年上半年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②上表及本节报告期、比较期间数据均经四舍五入,但增减幅按四舍五入前的原始数据计算得出。

  一、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各业务分部经营情况

  1. 煤炭业务

  (1) 煤炭产量

  由于安监环保管理力度持续强化,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本集团部分境内矿井生产受到影响。上半年本集团生产商品煤5,097万吨,同比减少790万吨或13.4%。

  上半年本集团商品煤产量如下表:

  单位:千吨

  ■

  注:

  ①菏泽能化商品煤产量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安全环保政策影响,报告期内产量同比减少。

  ②昊盛煤业商品煤产量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安全环保政策影响,报告期内产量同比减少。

  ③报告期内,内蒙古矿业收购鄂尔多斯能化所持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57.75%股权,故营盘壕煤矿2021年上半年经营数据于内蒙古矿业项下列示。

  (2) 煤炭价格与销售

  上半年本集团销售煤炭5,091万吨,同比减少2,273万吨或30.9%,主要是由于:①报告期内自产煤销量随产量同比减少;②报告期内贸易煤销量同比减少。其中:销售自产煤4,489万吨,完成本年度自产煤销售计划的40.8%。

  上半年本集团实现煤炭业务销售收入309.54亿元,同比减少45.22亿元或12.7%。

  上半年本集团分煤种产、销情况如下表:

  ■

  影响煤炭业务销售收入变动因素分析如下表:

  ■

  本集团煤炭产品销售主要集中于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市场。

  上半年本集团按地区分类的煤炭销售情况如下表:

  ■

  本集团煤炭产品大部分销往电力、冶金、化工、商贸等行业。

  上半年本集团按行业分类的煤炭销售情况如下表:

  ■

  (3) 煤炭销售成本

  上半年本集团煤炭业务销售成本为204.67亿元,同比减少39.02亿元或16.0%。

  按经营主体分类的煤炭业务销售成本情况如下表:

  ■

  山西能化吨煤销售成本变动主要是由于:①商品煤销量同比减少,影响吨煤成本同比增加48.09元;②加大矿井智能化改造和安全投入,影响吨煤同比成本增加76.79元。

  昊盛煤业吨煤销售成本变动主要是由于:①商品煤销量同比减少,影响吨煤成本同比增加94.80元;②加大矿井智能化改造和安全投入,影响吨煤成本同比增加65.89元。

  兖煤澳洲吨煤销售成本变动主要是由于:①商品煤销量同比减少,影响吨煤成本同比增加13.21元;②报告期内,本集团将货物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影响吨煤成本同比增加78.57元。

  兖煤国际吨煤销售成本变动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将货物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影响吨煤成本同比增加95.74元。

  贸易煤吨煤销售成本变动主要是由于:市场煤价同比大幅提升。

  2. 煤化工业务

  上半年本集团煤化工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

  注:

  ①报告期内,鲁南化工所属化工产品收入、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主要产品及原料价格提升。

  ②报告期内,未来能源所属化工产品产量、销量、收入、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4月份未来能源实施了停车检修并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完成后化工产品生产能力得到提高;以及主要产品价格提升。

  ③报告期内,鄂尔多斯化所属化工产品产量、销量、收入、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煤化工二期项目竣工投产,影响甲醇、乙二醇产量增加;以及化工产品及原料价格提升。

  3. 电力业务

  上半年本集团电力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

  注:

  ①因所属电厂关停,华聚能源2021年上半年发电量、售电量、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为0。

  ②报告期内,榆林能化所属电力产品销量、收入、成本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电力对外销售量同比增加。

  ③本集团于2020年增资内蒙古矿业并取得其51%股权,故报告期合并了内蒙古矿业电力业务相关经营数据。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6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在境内外公布2021年半年度业绩;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批准《关于讨论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5,859.75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940.2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人民币7,919.4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影响公司2021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7,919.49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7,355.2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批准《关于增加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兖矿财务公司”)签署《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与山东能源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增资(“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以兖矿财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增资价格,即兖州煤业出资人民币191,149.50万元,其中人民币14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剩余款项计入资本公积;山东能源出资人民币10,060.50万元,其中人民币7,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剩余款项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兖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0亿元。

  本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的关于增加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关联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批准《关于确定2021-2023年度与国欣颐养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与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欣颐养集团”)签署《医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1-2023年每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本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五、批准《关于聘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黄霄龙先生为公司秘书,聘任梁颖娴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的聘任公司秘书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63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兖矿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增资尚需报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审批。

  ●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情况: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过去12个月内累计发生临时性关联交易1次,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803.81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兖州煤业与山东能源、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兖矿财务公司”)签署《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与山东能源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增资(“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以兖矿财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增资价格,即兖州煤业出资人民币191,149.50万元,其中人民币142,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剩余款项计入资本公积;山东能源出资人民币10,060.50万元,其中人民币7,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剩余款项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兖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0亿元。本次增资为原股东同比例增资,按照相关规定,无需进行评估定价。

  山东能源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约55.76%股份。依据公司上市地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山东能源未发生应予累计的临时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山东能源。

  山东能源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人民币247亿元,法定代表人李伟,主要从事煤炭、煤电、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等业务,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能源总资产人民币6,851.0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262.51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752.4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11.79亿元。

  三、兖矿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兖矿财务公司为兖州煤业控股子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32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主要从事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业务。

  其于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兖矿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银保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兖矿财务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55.1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3.54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9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04亿元(以上财务指标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兖矿财务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66.5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5.28亿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人民币3.7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75亿元(以上财务指标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主体

  兖州煤业、山东能源。

  (二)增资价款

  兖州煤业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出资人民币191,149.50万元;

  山东能源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出资人民币10,060.50万元。

  (三)增资缴付

  经监管机构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缴付出资。

  (四)生效条件

  增资协议在以下条件达成之日起生效:

  1.各方完成协议的签字盖章;

  2.经监管机构批准。

  (五)违约责任

  增资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因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可使兖矿财务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拓宽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及附属公司获取更高的低息融资额度,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二)本次增资可使兖矿财务公司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公司及附属公司享受更加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共11人,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本次增资,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4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增资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与山东能源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可使兖矿财务公司拓宽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公司及附属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以及享受更加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3.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对公司及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订立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及独立股东整体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64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兖州煤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附属公司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欣颐养集团”)签署《医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并确定该协议于2021-2023年每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

  ●持续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能够满足公司所属有关矿处井口救护应急服务、矿区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服务等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一、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与国欣颐养集团签署《框架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2021-2023年每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1人,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4名独立董事于2021年8月26日同意将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审议。

  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与国欣颐养集团开展2021-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能够满足所属有关矿处井口救护应急服务、矿区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服务等需求。

  3.公司与国欣颐养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金额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该项持续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4.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前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兖州煤业与国欣颐养集团未发生过类似持续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8,083.6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5日

  主要经营范围:养老服务、医院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养生保健服务、护理机构服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欣颐养集团总资产人民币665.11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64.76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74.52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35亿元。

  (二)关联关系

  山东能源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能源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约55.76%股份;国欣颐养集团系山东能源控制的公司。根据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山东能源及其控制的公司(兖州煤业及其附属公司除外)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框架协议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约方

  1.兖州煤业;

  2.国欣颐养集团;

  (二)服务内容

  国欣颐养集团向兖州煤业提供以下医疗服务:井口应急服务、职工查体、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职工病伤假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维护等。

  (三)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具体协议

  在不违反《框架协议》的前提下,双方可以根据每个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签署具体协议,具体协议约定的期限应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

  (五)定价基准

  查体费用是严格参照山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及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疗收费目录制定;其他服务费用参照2018-2020年三年实际发生工作量、从事该服务的工作人员的人数和工资收入及该项费用发生的耗材费用进行测算。

  (六)年度上限

  经测算,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于2021-2023年每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四、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能够满足公司所属有关矿处井口救护应急服务、矿区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服务等需求,保障有关矿处安全稳定生产,符合公司运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确定2021-2023年度与国欣颐养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医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 兖州煤业           公告编号:2021-065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8月25日、8月26日及8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21-062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山东省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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