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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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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带领下,不断夯实主营业务发展,同时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确保公司经营逐步稳健发展,并取得一定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9亿元,同比增长59.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3.92万元,同比下降4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8.82万元,同比增长108.62%。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落实“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有效加强与控股股东的业务协同,在全国范围内布局拓展主营业务。2021年上半年公司共中标重大项目11个,涉及中标总金额约85.6亿元,新签署合同金额约38.98亿元,为公司当期及未来的经营业绩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力度,通过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组织架构、优化费用管控方案等多项措施,实现销售费用同比下降64.21%、管理费用同比下降7.31%。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设了人力、财务、项目管理和信息流全面一体化联动的ERP平台,实现了工程项目从研判立项到合同、产值、发票、收支和竣工结算等业财联动,实现了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线上管理和项目成本精细化管理;建设了移动办公平台,统一了集团用户管理、业务审批、移动和表单平台,实现了建模、流程、内容、门户、消息和ERP无缝集成6大引擎模块功能。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生态城镇轻资产运营平台子公司棕旅(上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棕旅旅游”)积极对外输出“生态城镇”项目的轻资产服务内容。棕旅旅游已出资成立大中铭泉(广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酒店、民宿类业务的运营服务输出;同时棕榈旅游在西南、河南、安徽、江苏、新疆等12省及自治区积极拓展轻资产运营服务内容,围绕文旅及乡村振兴等项目的前期策划规划、代管代建、招商运营以及酒店管理等业务进行专业化的服务输出。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早上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中国证监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栋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4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项士宋、郑仕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9,988,950.0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5,399,997.50元,扣除发行费用19,439,304.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75,960,692.60元。截止2017年6月2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7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707,227,582.69元,尚未投入募集资金268,733,109.91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4,447,756.24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80,866.15元,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合计303,180,866.15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9965679);2017年6月,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7年7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由项目公司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保,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2021年4月,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以外,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梅县PPP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项目合作期限,故尚不能计算该项目的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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