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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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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相关规划和部署实施对翠微店A座和鼎城店的商装调整,已分别自3月28日、5月5日进入闭店调整期,调整期间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预计该影响将持续至十一月门店调整结束。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5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翠微新生活基金认缴出资的议案》;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增加翠微新生活基金认缴出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1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6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婷婷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66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9,767.91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993,97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4元,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599,980.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530,182.3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069,798.3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8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030号)。

  截至2021 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069,798.3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32,440.93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订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2021年1月11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交所主板)》,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三、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结余资金人民币32,440.93元为利息收入。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8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翠微新生活基金认缴出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5月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西藏集义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集义”、“普通合伙人”)合作设立了“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生活基金”)。新生活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5.02亿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亿元,西藏集义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200万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于消费升级、新零售、餐饮等与生活服务相关行业的股权投资。2018年5月7日和2018年8月3日,新生活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和基金备案的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0日、2018年8月7日在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翠微新生活基金的公告》(临2018-012 )、《关于设立翠微新生活基金的进展公告》(临2018-013)、《关于翠微新生活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临2018-019)。

  新生活基金自设立以来运作情况良好,目前基金认缴额度已基本使用完毕。为持续推进公司转型发展战略,推动新领域投资拓展,助力公司深化转型与效益提升,公司拟向新生活基金增加认缴出资5亿元。本次增资后,新生活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0.04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0亿元,西藏集义认缴出资400万元。新生活基金将重点围绕布局消费升级和健康快乐生活方向相关的新生态、新科技、新智造等领域的股权或股权相关投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百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扎西路8号企业家协会门面房1-13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韩阳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担保业务;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领域:专注于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的投资,涵盖TMT、新零售、金融、大健康及文化娱乐等产业。

  主要管理人员:韩阳、马艳玲。

  股东构成:刘俊峤、罗茜。

  备案登记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61312)。

  经营状况:截止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6,468.034万元,净资产25,832.4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4,336,46万元,净利润1,365.18万元。

  2、普通合伙人

  名称:西藏集义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扎西路8号企业家协会门面房1-14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致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担保业务;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投资领域:专注于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的投资,涵盖TMT、新零售、金融、大健康及文化娱乐等产业。

  合伙人构成:刘俊峤、西藏致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91320594MA1WGQNX2T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26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集义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罗茜)

  成立日期:2018年5月7日

  合伙期限:2018年5月7日至2068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百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50,200万元

  基金期限:6年,首次交割日起的前4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

  备案编码:SED219

  备案日期:2018年8月3日

  基金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情况:

  ■

  截止2021年6月30日,新生活基金(未经审计)账面实收资本为44,194.0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0,458.29万元。基金存续期间,公司累计实缴出资49,631.42万元,累计返还本金5,607.25万元,累计取得分配收益4,180.59万元,期末公司实缴出资余额为44,024.17万元,基金公允价值变动为6,240.19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21年8月26日,公司与西藏集义签署《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期限变更为: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开始,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4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退出期为3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期限两次,每次为1年。

  2、合伙人名册变更为:

  ■

  3、合伙企业投资策略变更为:合伙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为对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当的被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重点围绕布局消费升级和健康快乐生活方向相关的新生态、新科技、新智造等领域,通过股权投资或股权相关的投资,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新生活基金增加认缴出资,旨在通过基金管理人的项目资源和投资运作优势,继续围绕布局消费升级和健康快乐生活方向相关的新生态、新科技、新智造等领域,通过股权投资或股权相关的投资,促进公司商业转型及与科技的融合发展,获取良好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增加认缴出资额度,届时将按具体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实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基金运作将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基金管理人对于投资项目选择、投资管理成效的影响,存在投资管理和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因而存在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密切关注基金运作过程,督促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基金合规运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公司翠微店A座于2021年4月起进入约七个月闭店调整期;鼎城店于2021年5月起进入约五个月闭店调整期。

  二、报告期拟增加门店情况:无

  三、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于2020年12月完成了对海科融通的98.2975%股权收购,公司就此对2020年年度及各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重述调整。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商户;商品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为北京地区消费者。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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