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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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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4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本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3,47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50,246,642.09元。截至2019年11月12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47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63,221,611.38元后,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长江证券划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60,940,588.6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8,829.56万元(募投项目支出+发行费用支出+超募永久补流),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488.04万元,2021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41.53万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5,446.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1月13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延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集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杏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海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厦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区支行”)和长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延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870188000064276)、在招商集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2591610588)、在兴业杏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360978)、在兴业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40100100348347)、在中行厦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278339766)、在农行东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355001040039322)。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和长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NRA182-302-310-9)。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829.5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566,313.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550,880.00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7,117,193.00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62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9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2、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截至2021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44.24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将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拟以“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2021年5月28日,公司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在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开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NRA182-302-310-9)。截止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划转均已完成,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003.68万元。

  2、公司在兴业海沧支行开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40100100348347)截止2020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元及孳息扣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944,039.68元已经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1年2月5日注销。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1,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详见附表: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将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报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1: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42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会对在建PPP项目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相应影响,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本解释”),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14号要求对2021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符合本解释规定的业务进行追溯调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中关于“五、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

  (三)变更日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4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4号规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

  (一)在PPP项目资产的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社会资本方在相关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时,应当将其予以资本化,并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社会资本方均应予以费用化。

  (二)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应当在社会资本方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应当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四)为使PPP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社会资本方根据PPP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服 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应当将预计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会对公司在建PPP项目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相应影响,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合并资产负债主要项目变更前后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1-043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尽快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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