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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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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00                                        公司简称:江苏吴中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出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半年报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特别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半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半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38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1,046,070股,发行对象为6名,发行价格为12.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3,896,796.4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19,544.24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77,25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9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25号)验证。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016,482.59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989,632.36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198,274.13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233,833.3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861,522.03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956,213.55元,2021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147,061.73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8,403,019.74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3,875,817.29元(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并提交公司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下属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8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12,055万元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及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9月20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并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5,602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及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注1:2017年6月8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75470328000,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该专户仅用于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2:2019年9月4日,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52,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该专户仅用于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抗肿瘤 1 类 新药 YS001 的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3:2019年9月5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78,仅用于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

  注4:2019年9月6号,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开设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553301040017694,仅用于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均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

  注5:截至2016年7月22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03)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25325400018800007690)。

  注6:截至2017年12月8日,公司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87167582565)及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30067627287)。

  注7:截至2018年7月18日,公司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2902474610829)[该专户注销时无余额]。

  注8:截至2019年10月17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53301040012760)。该专户注销时余额分项转入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一10553301040017652,账号二10553301040017694,账号三10553301040017678 )

  注9: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公司已注销中国工商银行吴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1102026219000744978)[该专户注销时无余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04号”《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7,964,197.53 元。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施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26.63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项目完成后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如果项目成功上市,将会产生经济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3: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出具的《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其中:销售收入按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按实际发生数扣减;相关费用参照可行性报告按销售收入比例估算。

  注4:受市场影响,主产品匹多莫德产量及售价大幅下降,导致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注5: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为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即用仓储的净利润额进行比较获得效益数据,其中;仓储收入按仓储药品货值的5%(含税)的毛利率计算;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相关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和费用按仓库运营中实际发生数扣减。

  注1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后再投入金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46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2021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6月,公司医药业务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806.42万元(其中医药工业31,202.50万元,医药商业34,603.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52.79万元,增长8.67%,医药业务主营业务毛利24,877.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21.38万元,减少3.94%。

  2021年1-6月,公司医药研发累计投入1,487.59万元,其中费用化金额1,167.94万元,资本化金额319.65万元。

  公司医药工业按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情况表:

  ■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43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钱群英女士、副董事长姚建林先生、独立董事张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决策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1、修订《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2、修订《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企业发展与战略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3、修订《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4、修订《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5、修订《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6、修订《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上述相关制度具体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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