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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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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长园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号),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2016年、2017年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投资者索赔诉讼累计金额约为19,029.26万元,其中(2021)粤03民初2601号案件(诉讼金额56.99万元)拟于2021年8月31日开庭审理。目前投资者索赔案件处于立案阶段,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日期: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8月27日,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金壹号”)持有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66,065,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藏金壹号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3,057,751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含1%)。

  截至2021年8月27日,藏金壹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970,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减持系藏金壹号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藏金壹号未来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藏金壹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藏金壹号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运泰利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措施;公司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为公司前述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向高新投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长园装备制造(河南)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珠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省信阳市新县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园装备制造(河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业务是为集团内部子公司提供五金加工制造服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9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运泰利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运泰利”)、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运泰利”)

  ●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对香港运泰利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金,对珠海运泰利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一、申请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之全资子公司香港运泰利拟向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美金贷款。公司及珠海运泰利为香港运泰利前述贷款申请提供保证担保。

  (二)公司与珠海运泰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提供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A栋土地及建筑物、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E栋土地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珠海运泰利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其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75亿元(或者等值外币)时,公司为此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并提供控股子公司珠海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明科技”)位于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八路5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

  (三)公司拟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3亿元(以实际借款规模为准),期限一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为公司前述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向高新投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香港运泰利

  1、名称:运泰利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3、法定代表人:孟凡伟

  4、注册资本:2万美元

  5、成立日期:2014-01-14

  6、经营范围:其他电子零件和设备。

  7、股权情况:珠海运泰利持股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珠海运泰利

  1、名称: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内B型厂房

  3、法定代表人:吴启权

  4、注册资本:34,61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09-18

  6、经营范围:五金、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工业自动化设备维修;电子技术开发;电子元器件、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塑胶制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建材、包装材料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珠海运泰利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以下为子公司合并数据):

  单位:万元

  ■

  三、高新投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年4月1日

  3、注册资本:700,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5、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6、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7、股权结构

  ■

  8、主要财务数据

  ■

  9、关联关系: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抵押物情况

  1、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A栋土地及建筑物

  ■

  2、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E栋土地及建筑物

  ■

  3、达明科技名下土地及建筑物

  ■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提供担保措施,是为满足资金需求,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发展,符合实际需要。本次被担保方珠海运泰利、香港运泰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高新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本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1,737.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5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1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1,737.97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5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12%。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已承担为沃特玛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责任金额合计6,600万元(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沃特玛及相关主体承担反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9月8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传真登记日期为2021年9月8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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