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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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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54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5号)同意注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9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566,37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0,625,896.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5,744,103.7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0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9]829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2021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76,152,623.61元,其中:高端晶圆产业化项目44,805,290.37元,高端晶圆研发中心项目31,347,333.24元;(2)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300,000.00元;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452,623.61元,归还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0,000,0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不含增值税)3,728.5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为4,184,387.86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得投资收益386,130.14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13,789,464.55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西路支行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中信银行沈阳和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901012900643057),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1050139000800001255),于2019年12月11日在招商银行沈阳浑南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4904600110111)。《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高端晶圆处理设备研发中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034,042.00元,对“高端晶圆处理设备产业化”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89,400.00元,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597,169.81元。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020,611.81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110Z0064号《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自筹资金17,020,611.81元已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毕。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8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2,795.4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83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3,8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7,660.00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高端晶圆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沈阳市浑南区新岛街6号”变更为“沈阳市浑南区东至沈本一街,南至规划地块,西至沈本大街,北至桃园一路”。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端晶圆处理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3月31日,将“高端晶圆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5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2点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6号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3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3日

  至2021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2021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本次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1年9月10日16:30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688037@kingsemi.com进行预约登记,并在邮件中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预约登记。

  (二)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会人员需事先做好出席预约登记,股东大会当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辽事通健康通行码为绿色的股东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3、针对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的所有拟参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公司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低风险地区拟参会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6号

  联系电话:024-23826230

  联系人:李辰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59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7日(周二)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6日(周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88037@kingsemi.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宗润福先生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风莉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9月7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9月6日(周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88037@kingsemi.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4-23826230

  电子邮箱:688037@king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55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签订合同的预计,由于产品交付周期较长、后续仍需调试等因素,能否在这期间内确认相关收入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还将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基于商业秘密保密原则,对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及时履行了内部信息豁免披露程序,且目前已对上述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在后续关联交易具体执行中,保荐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核查手段,核查本次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5,000.00万元。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交易对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填制《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本次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公司前次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为1,200.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25,000.00万元,合计额度为26,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本次预计的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5,000.00万元是对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注2:经公司自查,公司分别在2020年下半年和2021年上半年与关联方A签订销售协议,分别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前述关联交易仅签订协议,公司尚未实施执行,也未形成收入。考虑到相关决策程序规定,公司目前已与交易对方解除相关协议,待关联交易额度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重新签订销售协议。

  (三)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2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披露日,前次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关联方A与关联方B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关联方A、关联方B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豁免披露关联交易具体信息,若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手的利益。公司根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填制《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2、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3、上海广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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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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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劳务,公司向关联人销售的商品包括光刻工序涂胶显影设备和单片式湿法设备,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劳务包括机电一体类、机械类产品等。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签订合同的预计,由于产品交付周期较长、后续仍需调试等因素,能否在这期间内确认相关收入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还将进一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基于商业秘密保密原则,对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及时履行了内部信息豁免披露程序,且目前已对上述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在后续关联交易具体执行中,保荐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核查手段,核查本次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5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解除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解除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5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两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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