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7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1-075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保证其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5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不动产抵押进行续展,本次续展抵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经营管理层转授权相关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协议、办理抵押手续等相关事项,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下属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斯尔擎”)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团队对实现赛斯尔擎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构建股东、赛斯尔擎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支持赛斯尔擎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董事会同意赛斯尔擎实施股权激励。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赛斯尔擎股权激励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和实施本次赛斯尔擎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的选择、授予价格的确定、股份获授条件的制定、激励对象获授股权激励份额的确定、持股平台的运作机制等与实施赛斯尔擎股权激励相关的所有事项。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股权激励份额授予协议等的制定及签署工作,并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及法规要求对股权激励份额的授予等工作具体操作执行。

  3、本次授权有效期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议案起至赛斯尔擎股权激励全部完成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因该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后方可实施,因此,公司决定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8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赛奥”)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5亿元,并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不动产抵押进行续展,本次续展抵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湖北赛奥;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授信及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湖北赛奥的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保证其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湖北赛奥申请不超过2.5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不动产抵押进行续展,本次续展抵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1、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融资额度(不超过7亿元)提供1.7亿元的资产抵押担保。

  现该笔资产抵押已到期,需重新办理资产抵押担保审核等相关手续,同时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有效期内的融资额度提供资产抵押担保金额由1.7亿元变更为1.3亿元。

  2、湖北赛奥拟向公安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2.55亿元并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产业投资公司拟以委托银行贷款方式向湖北赛奥发放贷款。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经营管理层转授权相关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协议、办理抵押手续等相关事项,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反担保。

  二、抵押人基本情况

  1、抵押人名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7968817N

  成立时间:2001年2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股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保华先生持有公司24.5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299,076.63万元,负债总额626,666.3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521.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2,981.5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1,451,856.36万元,负债总额754,851.56万元;2021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3,528.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565.5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抵押人名称: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22MA49RW39X2

  成立时间:2021年5月28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公安县湖北公安经济开发区观绿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宏

  主营业务范围: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

  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湖北赛奥50%的股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奥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北赛奥50%的股权。

  湖北赛奥为2021年5月新成立的公司。截至2021年6月末,湖北赛奥资产总额300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300万元;2021年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抵押担保协议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湖北赛奥尚未与相关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情况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经营管理层转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授信及抵押担保等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保证其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湖北赛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5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不动产抵押进行续展,本次续展抵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经营管理层转授权相关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协议、办理抵押手续等相关事项,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湖北赛奥申请一定的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事项合法可行,有助于高效筹集资金,有序推进建设发展,切实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赛奥申请不超过2.5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不动产抵押进行续展,本次续展抵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440,000,000.00元,均为对本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1-079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21年7月8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宜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股份总数由1,454,608,047股变更为1,491,754,938股,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的说明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4,2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并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华海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并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2021年7月8日,上述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891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1,891股。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6月21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于2021年7月8日完成合计37,14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37,145,000股。

  综上所述,自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7月8日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合计增加37,146,891股,公司总股本由1,454,608,047变更为1,491,754,938股。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6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下属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斯尔擎”)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团队对实现赛斯尔擎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构建股东、赛斯尔擎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支持赛斯尔擎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77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3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532,3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77元,共计募集资金98,4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0.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99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6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320.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90号)。

  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16.51万元,2021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1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9,998.6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1.91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743.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43.62万元,7天通知存款账户14,500.00万元。

  (二)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842.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184,26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141.51万元)1,5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66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2.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

  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174.67万元,2021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9.8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1,651.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7.32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0,846.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817.94万元,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定期存款40,000.00万元,7天通知存款20,028.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7日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临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此后,公司因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聘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债事项的保荐机构,并与其于2020年5月签署了《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终止与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浙商证券承接。2020年6月,公司与工商银行临海支行、中信银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关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建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建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临海支行”)、中国银行临海支行、工商银行临海支行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2019 年9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548.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97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9-067号)。

  2、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13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0-102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1)2019年9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4.4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2.9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归还。

  (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目前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本项目所致。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本项目所致。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1-080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增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斯尔擎”)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团队对实现赛斯尔擎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构建股东、赛斯尔擎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赛斯尔擎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对赛斯尔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一、赛斯尔擎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向阳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538号1幢305室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验室耗材、实验室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6月30日,赛斯尔擎资产总额为1,087万元,净资产为696万元,负债总额为391万元;2021年1-6月份,赛斯尔擎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亏损515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赛斯尔擎的股权结构为:

  ■

  二、赛斯尔擎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原则

  以激励赛斯尔擎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团队与华海药业及赛斯尔擎共同成长为目的,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华海药业、赛斯尔擎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权激励方案。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和范围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激励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华海药业及赛斯尔擎的实际情况,由赛斯尔擎拟定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并由华海药业最终确定。

  2、激励对象的范围

  (1)激励对象为在赛斯尔擎任职的经营管理层、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华海药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超过赛斯尔擎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2)本次股权激励可为预留激励对象设置预留权益。预留激励对象指未来新加入赛斯尔擎且符合激励计划标准的员工、对赛斯尔擎发展做出进一步突出贡献的原激励对象以及华海药业届时认为应该进行股权激励的其他对象。预留激励对象及其获授股权激励份额将报华海药业批准后最终确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①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在股权激励实施期间,激励对象如出现以上不得参与股权激励情形的,华海药业将终止其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权利。

  (三)激励方式

  1、实施方式

  华海药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作为赛斯尔擎股权激励的管理平台。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华海药业共同设立激励对象的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赛斯尔擎的股权。持股平台向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其持有的赛斯尔擎全部20%的股权。

  管理公司和华海药业将其持有的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转让给各激励对象,未转让部分仍由上述公司继续持有,待预留激励对象确定时,再将合伙份额部分转让给新确定的激励对象。

  2、激励对象获授条件

  为建立、健全赛斯尔擎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团队的积极性,同时按照收益与贡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管理公司将会设定系列持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赛斯尔擎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激励对象所获份额持有年限等。

  赛斯尔擎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的选择、股份获授条件的制定、激励对象获授股权激励份额的确定、持股平台的运作机制等)及协议的制定签署等与实施赛斯尔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所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制定和实施,授权时限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全部完成为止。

  三、赛斯尔擎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赛斯尔擎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赛斯尔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有利于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有利于完善对员工的激励制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赛斯尔擎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赛斯尔擎的股权激励计划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风险提示

  1、赛斯尔擎根据本框架方案制定、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存在被激励对象无意愿参与、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进度缓慢或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2、赛斯尔擎实施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费用而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