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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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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199                                公司简称:葫芦娃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1-048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1-049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期四路8号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寿晓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他重要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1-050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9元,共计募集资金20,811.90万元,坐扣承销费3,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311.9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07.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103.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4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12.96万元,其中 2021 年上半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68.06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114.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3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分别与交通银行海口大同支行、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部分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工作通过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葫芦娃)实施,为使得公司置换前期自筹投入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与业务开展相适应,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海南葫芦娃,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海南葫芦娃在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开立了银行账号为267534733785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先在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266283924645的募集资金余额转至海南葫芦娃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海南葫芦娃、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于2020年10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预测,且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详见附件2。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投项目中儿科药品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非独立运营项目,其项目效益无法定量评估,补充流动资金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不独立产生效益,因此,不涉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儿科药品研发项目和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实施,将相应增加公司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短期内减少公司当期经营净利润,但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和产品储备,提升产品知名度及市场认可度,从而有利于公司业绩长期增长。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预测及承诺,不涉及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2020年 8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1.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151号);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中儿科药品研发项目”和“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保持技术领先性,同时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和定制能力,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注2]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6,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6,002.60万元,差异为2.60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到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中儿科药品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非独立运营项目,其项目效益无法定量评估,补充流动资金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不独立产生效益。

  注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到位。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1-05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9月1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到公司邮箱(hnhlwyyjtgf@163.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1年半度业绩情况和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9月2日上午9:00-10:00召开2021年半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1年半度业绩情况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9月2日上午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景萍女士,财务总监付亲女士,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玉芹女士,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1年9月2日上午9:00-10: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9月1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到公司邮箱(hnhlwyyjtgf@163.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898-68689766

  邮箱:hnhlwyyjtgf@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 “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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