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2021-04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业务布局,整合公司危废业务资源,提高公司危废产业的竞争力,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司龙净拓宇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强化公司业务的整体协同作用,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所持有的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95%股权、山东中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山东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至龙净拓宇持有。划转完成后,台州德长、中滨环保、山东龙净将成为龙净拓宇的子公司,即公司的孙公司。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21-048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21-049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将下属危废业务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进行内部划转。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划转主体股权结构发生调整,将对划入方综合实力和整体协同能力产生积极影响。但划转主体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获得工商部门的确认。
一、交易概述
为完善业务布局,整合公司危废业务资源,提高公司危废产业的竞争力,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净环保”),设立子司龙净拓宇绿色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拓宇”),强化公司业务的整体协同作用,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所持有的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95%股权(以下简称 “台州德长”)、山东中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 “中滨环保”)、山东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山东龙净”),划转至龙净拓宇持有。划转完成后,台州德长、中滨环保、山东龙净将成为龙净拓宇的子公司,成为公司的孙公司。
二、划转各方基本情况如下: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2月23日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0.69亿元
法定代表人:何媚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节能技术、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生物质能发电;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物料搬运设备、连续搬运设备制造;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对外贸易;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日用家电批发;五金产品批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龙净环保(合并报表)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513,045.47万元、负债总额1,879,419.89万元,归母净资产619,690.0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18,076.46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70,278.86万元。
2、龙净拓宇绿色环保有限公司(龙净环保持股比例100%)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31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亿元
法定代表人:罗如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海洋环境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3、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龙净环保持股比例95%)
成立日期:2006年01月10日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亿元
法定代表人:柏立庆
经营范围: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范围详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政府采购代理;环保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工程设计;环保设备的技术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热力供应。
台州德长为公司的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台州德长经审计资产总额39,844.26万元、负债总额22,288.15万元,净资产17,556.12万元,2020年并表后实现营业收入6,362.31万元,实现净利润2,592.44万元。
4、山东中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龙净环保持股比例70%)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4日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5亿元
法定代表人:胡鸿基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咨询、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土壤修复;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中滨环保为公司的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滨环保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4,307.24万元、负债总额2,868.74万元,净资产21,438.50万元。
5、山东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净环保持股比例100%)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27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鸿基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咨询;生物质能发电;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物料搬运设备、连续搬运设备制造;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不含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贸易代理;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家用通风电器具制造;日用家电、五金产品销售。
山东龙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山东龙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73.04万元、负债总额0.60万元,净资产1,672.44万元。
三、资产划转的主要内容及协议签订的情况
(一)台州德长资产划转的主要内容
1、划转股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州德长拥有的95%股权(台州德长为龙净环保的子公司)。
2、台州德长的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台州德长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台州德长及其全体员工仍按其与台州德长的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台州德长继续维持原有管理模式不变。
3、台州德长的债权、债务处理:就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台州德长的债权、债务(包括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以及或有负债,仍由台州德长负责解决。
(二)中滨环保资产划转的主要内容
1、划转股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中滨环保中拥有的70%股权(中滨环保为龙净环保的子公司)。
2、中滨环保的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中滨环保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中滨环保及其全体职工仍按其与中滨环保的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中滨环保继续维持原有管理模式不变。
3、中滨环保的债权、债务处理:就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中滨环保的债权、债务(包括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以及或有负债,仍由中滨环保负责解决。
(三)山东龙净资产划转的主要内容
1、划转股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龙净中拥有的100%股权(山东龙净为龙净环保的全资子公司)。
2、山东龙净的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山东龙净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山东龙净及其全体职工仍按其与山东龙净的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山东龙净继续维持原有管理模式不变。
3、山东龙净的债权、债务处理:就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山东龙净的债权、债务(包括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以及或有负债,仍由山东龙净负责解决。
四、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1、划转前股权结构
■
注1:天津牧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天津牧照”)持有台州德长5%股权,按照原股权转让协议,龙净环保拟于工商变更完成1年期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龙净环保收购天津牧照剩余5%股权,天津牧照同意本次龙净环保持有台州德长95%股权划转至龙净拓宇;
注2:王春田持有中滨环保30%股权,同意本次龙净环保持有中滨环保70%股权划转至龙净拓宇。
2、划转后股权结构
■
五、划转目的以及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台州德长、中滨环保、山东龙净的股权划转,增强龙净环保的全资子公司龙净拓宇的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龙净拓宇的融资能力,有利于更好地实现龙净环保的战略发展目标。划转股权后,公司将对龙净拓宇进行增资,具体增资金额在股权划转完成变更登记后再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另行确定。
本次子公司股权划转属于公司业务工作和资源配置的调整与内部转移,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将有效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权益产生影响,且对当期财务、税务及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相关事宜。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