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姚娟英的通知,获悉盛屯集团将其持有的700万股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姚娟英将其已质押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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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5日,姚娟英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2021年8月25日姚娟英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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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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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备查文件
1、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告知函》。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解除质押申请受理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