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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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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杰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21年8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通讯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21年8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通讯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7号)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1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25,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4,292,061.73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为人民币4,652,361.73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610,300.00元。

  截止2018年1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9,794,148.82元;其中,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675,144.80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753,993.80元),2018年度银行存款利息为624,857.28元、理财收益为8,681,005.47元、银行手续费为1,215.69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2,727,196.05元,2019年度银行存款利息为518,202.89元、理财收益为6,870,878.06元、银行手续费为3,470.49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5,115,419.80元(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4,380,047.00元),2020年度银行存款利息为493,914.50元、理财收益为3,327,894.12元、银行手续费为5,980.48元,2020年度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收益净额为2,421,620.04元;2021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49,276,388.17元,2021年1-6月银行存款利息为134,226.77元、理财收益为255,479.46元、银行手续费2,156.72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4,288,166.3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映月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4日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映月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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