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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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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89                                公司简称:鲁抗医药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2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高新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已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会议由董事长彭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丛克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审议〈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3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2:00在公司高新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志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1—6月份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4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未获表决通过。公司主动与部分投资者进行了交流沟通。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维持公司正常经营而作出的业务安排,具备公允性、合理性。经过认真研究,结合前期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公司对全年预计金额进行了重新测算和调整,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丛克春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调整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修改后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认为上述调整是为顺应投资者要求、减少日常关联交易而作出的主动安排。从前期运营情况看,调整方案可以满足全年生产经营的需要,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之内。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分析,上述关联人经营状况较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预计与关联人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

  2021年度,公司与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常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与华鲁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中,与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强化环保治理,提升公司绿色发展水平,降低环保治理成本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上述业务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鲁抗医药)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共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重大事项不授权。凡属法定董事会不得授权的事项、涉及公司战略性及方向性事项、影响公司发展和正常运行等特别重大事项不得授权总经理。

  (二)授权事项不前置。授权给总经理的事项在决策前无需党委会前置研究。

  (三)授权有条件。授权事项必须依据并满足工作需要、管控能力、总经理履职能力、管理提效等方面的要求。授权范围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逐步扩大调整。

  (四)授权有监督。董事会对授权事项决策过程和运行效果进行监督,视情况决定扩大及收回或部分收回授予权限。总经理应定期报告或根据需要及时报告授权权限履行情况和授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 授权实施的条件

  (一)授权事项属于非重大、决策时限要求高、决策频率高的事项。

  (二)董事会认为总经理对授权事项具有决策实施能力;

  (三)董事会扩大授权范围时,需对总经理履职授权事项的结果进行评估,应以自授权以来未发生决策失误或损失为前提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向总经理的授权范围

  (一)资产管理

  1.决定公司和各子公司一定额度内资产处置。

  2.决定公司一定额度内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损失的核销。

  3.决定子公司一定额度内资产损失的核销。

  4.决定公司年度预算外一定额度的固定资产购置。

  5.同意子公司重大资产转让行为、接受非现金出资等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6.同意由公司决策审批项目涉及的非产权类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二)资金管理

  决定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一定额度内借款。

  (三)社会捐赠

  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年度预算范围内一定额度内对外捐赠。

  第五条  授权管理的工作机制

  (一)董事会对授权采取“制度+清单”的方式,在保持相对稳定性的同时,通过适时完善制度、调整清单等对授权事项、范围进行动态调整,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满足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二)授权范围、事项调整的工作程序为: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总经理对授权事项的决策

  (一)总经理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忠实、勤勉地履行授权事项决策实施职责,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范围。

  (二)授权事项原则上应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

  (三)提高决策质量。对授权事项决策,应当从政策、市场、技术、效益、环境、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好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

  (四)总经理就授权事项决策与公司党委、董事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第七条  董事会对授权事项的监督

  (一)以年度为周期,总经理将董事会授权事项履职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二)授权事项如发生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收回或调整对该事项授予的权限。

  (三)因不正确行使授权事项而给造成损失或严重不利影响的,追究总经理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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