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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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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代码:688520                                公司简称:神州细胞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

  `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1年6月30日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5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64元,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60,971,94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221,028,060.00元,再扣除发行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合计19,854,848.5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173,211.4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5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人民币278,521,492.4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747,439,003.75元,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19,854,848.59元,报告期内,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6,221,886.62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15,762,805.08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69,497,012.74元,其中包含用于现金管理金额453,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497,012.74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已于2021年4月16日前全部使用完毕,其对应账户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仍有214.23元余额的原因为,该银行于2021年6月21日季度结息214.23元,致6月30日该账户存在余额。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及七天通知存款1,853,000,000.00 元,取得到期收益4,985,510.37元,活期协定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后为1,236,376.25元,公司合计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收益为6,221,886.62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53,000,000.00元,其他均已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26日

  附表: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细胞”)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64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2,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80,826,788.5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1,173,211.41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518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整体风险可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神州细胞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拟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前述额度内的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基础上,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为新增申请授信额度内的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

  ●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50亿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已审议通过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前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本次新增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授信协议为准。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就上述新增申请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

  上述新增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新增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新增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担保对象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的另一少数股东为北京协和医药科技开发总公司,系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存在实际困难。基于业务操作便利考虑及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相关担保拟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北京协和医药科技开发总公司不需按比例提供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相应额度内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额度内的担保,是为了继续扩大产业化规模及持续投入研发,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相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神州细胞增加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50亿元,全部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45.07%和126.91%,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增加2021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9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北京广播大厦主楼16层1606单元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股东或代理人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9月7日16点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9月7日(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门卫室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若会议召开当日相关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登记,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黎明、曾彦

  联系电话:010-58628328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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