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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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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4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2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3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1-05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建设银行常熟路支行、招商银行厦门鹭江支行、工商银行虹桥商务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

  (1)7,500 万元人民币;产品名称: 结构性存款;理财期限:79 天

  (2)1,000 万元人民币;产品名称: T+1理财产品;理财期限:T+1

  (3)7,000 万元人民币;产品名称: T+2理财产品;理财期限:T+2

  (4)10,000 万元人民币;产品名称: T+2理财产品;理财期限:T+2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流动资金。

  (三)截止2021年8月25日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经银监会批准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在经批准的投资理财额度范围内,充分考虑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情况,根据市场行情,拟定具体理财实施申请,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按照集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签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3、财务部组织专门人员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判断将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通报财务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财务部负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理财产品业务到期后,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财产品业务本金及利息,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5、公司审计部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监督和审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等。

  6、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与建设银行签订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产品类型为对公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主要资金投向为银行定期存款、国内国际金融市场金融衍生交易投资。合同中不存在履约担保和收取业务管理费的情形。

  公司本次与工商银行购买的对公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核心优选固定收益类周申购月赎回开放净值型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为PR2,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债券基金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等。合同中不存在履约担保和收取业务管理费的情形。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并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建设银行(601939)、工商银行(601398)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7.62%,截止本次公告日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 25,5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3 月 31日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 18.86 %,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

  七、截至本公告日,最近12个月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97,600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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